一是有亲属关系;
二是同居一处;
三是共同起伙、生活
分户
凭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具所有的房产证、地名使用证、居民户口簿。农村分户凭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地名使用证等。
立户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1)房产证或公有房屋租赁合同;
(2)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土地使用证、批准房屋建设的相关证明文件;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只有本村村民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办理落户。
(3)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由分局户籍窗口受理整理材料,公安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审批后,上报市局审批
西宁市虎台派出所
地址:五四西路13
电话:(0971)6304057
西宁市朝阳派出所
地址:朝阳西路25号
电话:(0971)5500873
西宁市乐家湾派出所
地址:八一东路26号
电话:(0971)8015520
西宁市彭家寨派出所
地址:西川南路121
电话:(0971)6314984
办理时限:15至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