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温馨提示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城乡居民:参保人正常缴费年满60周岁时,从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
城镇职工: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通知书》、本人《保险手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镇职工: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城乡居民:
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保险手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村(居)委会办理领取手续,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待手续办理完结后,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正常享受养老金待遇。
注: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的前几个月会收到当地社保机构送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通知书》,参保人持签收的通知书。
城镇职工: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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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1-164401
城东区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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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1-8171165
城中区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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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1-821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