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2、申请人已经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已经完成首次参保)。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等相关材料;
城乡居民:本人身份证、《保险手册》、变更登记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城镇职工:
(1)单位自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写《变更登记表》,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提交给业务管理员。
(2)业务管理员对《变更登记表》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交单位,并告知单位在申领单上签字。
(4)收回单位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城乡居民:
1、申请: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并填写《变更登记表》;
2、初审:村(牧、居)协办员根据参保人员填写的《变更表》,检查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齐全,并于每月20日前将《变更表》及相关材料上报街道乡镇(街道)事务所;
3、复审:乡镇(街道)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变更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4、审批: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对信息系统中的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并于当月月末前将变更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
5、办结:姓名、居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的人员,由合作金融机构同步换发银行卡(今后或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步换发社会保障卡)。
城东区社保局
地址:西宁市昆仑东路188号
电话:0971-8171165
城中区社保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石坡街
电话:0971-8213136